第2种观点: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建的审批原则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符合城市规划和产业政策,重点推进产业集聚和创新驱动。其审批程序为项目申报、初步评审、现场踏勘、综合研判、公示公示等环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在全国重点布局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区,是我国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扩建方面,国家对发展区的产业结构、园区规模及功能等提出了明确的规划要求。扩建审批原则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产业集聚和创新驱动,并要符合城市规划和产业政策,承担社会责任。审批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项目申报、初步评审、现场踏勘、综合研判、公示公示等步骤。在审批过程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注重产业发展对于环境、资源等方面的影响,保证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效益。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建申报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建申报需要准备的资料通常包括:项目建设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材料。此外,还需要提交有关城市规划、用地规划及其他法律文件的审批证明材料。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我国对外开放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扩建审批原则和程序是重要的保障措施,能够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效益。申请方需要严格按照审批要求进行申报,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积极反馈信息,确保顺利完成审批程序。【法律依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 第四条 有关进出口货物的关税优惠问题按以下规定办理:(一)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开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免领进口许可证,海关凭出口合同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准文件验收。(二)经海关批准,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海关按照进料加工的有关规定,以实际加工出口数量,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产品税、增值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审批原则(一)对已完成原经批准规划面积的开发建设,因经济发展需求确需扩大规划用地范围的国家级开发区可申请扩建。(二)扩建国家级开发区必须符合所在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管理与规划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三)申请扩建应切合开发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根据规划确需占用的,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相关手续,并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工作与生活。(四)申请扩建国家级开发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主要经济指标在申报前两年保持持续增长,综合投资环境评价总指数排名在25位之前2、年工业产值40亿元/平方公里以上3、年税收收入达到10亿元4、年出口额达到5亿美元5、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累计10亿美元。二、审批程序(一)由国家级开发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正式向行文提出扩建申请。(二)由批转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主管部门(商务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提出初审意见。(三)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三部门初审意见一致的基础上,由商务部起草请示报告会签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后报审批。(四)经批准,由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函予以批复。三、需报送的文件、资料(一)国家级开发区综合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级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相应管理机构出具)(二)国家级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与工业、仓储、房地产等各类规划用地面积与比例、开发区批准文件和文本、说明书、图纸等。(国家级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相应管理机构和所在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共同出具)(三)国家级开发区依法用地的证明文件。(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四)国家级开发区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的证明文件。(由省级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出具)(五)经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所在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图纸及文本,在图纸上需标出国家级开发区现有位置,拟扩建区域位置,明确的四至边界。(加盖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公章及省级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公章)。(六)国家级开发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实施情况。法律依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 第四条 有关进出口货物的关税优惠问题按以下规定办理:(一)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开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免领进口许可证,海关凭出口合同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准文件验收。(二)经海关批准,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海关按照进料加工的有关规定,以实际加工出口数量,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产品税、增值税。(三)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除国家限制出口或者另有规定的产品以外,都免征出口关税。(四)保税货物转为内销,必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和海关许可,并照章纳税。其中属于国家实行配额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产品,需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批补办进口手续和申领进口许可证。(五)高新技术企业用于高新技术开发而国内不能生产的仪器和设备,凭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经海关审核后,免征进口关税。海关认为必要时可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置机构或派驻监管小组,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管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 基本上享有一级政府方面的管理职权,但它不是行政部门,不设人民政府。法律依据:《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总体方案》(六)建设行政体制改革示范平台。构建适应经济转型升级的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1.深化机构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探索构建大规划建设、大经济发展、大文化管理、大行政执法、大市场监管等大部门制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定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优化行政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开发区灵活高效特点和行政区功能健全优势相结合的行政管理体制。逐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行政机关把更多力量投入到政策制定、行政监管等层面,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在公共服务领域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以项目为导向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加快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公共服务提供新机制。2.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和精简审批事项,精简审批环节及前置条件,缩短办理时限,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资格认定及查验,加快政府管理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科学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不断完善窗口运行制度,探索实现由一站式服务向“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的综合审批服务运行模式转变,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构建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推动跨部门审批流程公开透明,探索试验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和网上公开,不断推动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3.加强政府有效监管。完善行政绩效考核体系和制约监督体系,建立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指标为主的行政绩效综合评价体系,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进行政监管体系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建立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在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知识产权、工商、税务等领域加强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实现高效监管,构建政府负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务信用信息公开,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建立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引导社会征信机构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征信服务,构建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激励守信、惩戒失信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业园区管委会是归属工业园区的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管辖,也是政府行政机关一部分。管理委员会,一般又简称管委会、管委,主要是指组织中执行某些管理职能的一组人或者一定的行政功能区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3种观点: 工业园区管委会作为一个政府机构,在工业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通过对园区内企业、投资者等各方利益进行统筹协调,推动环境友好型、可持续性的工业发展,并为园区内的企业提供优质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免费或有偿服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是由政府设立的一个管理和运营工业园区的机构,具备独立法人地位。其主要职责包括:围绕工业园区发展战略,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园区基础设施;组织开展招商引资、项目洽谈、产业合作、技术交流等工作;维护园区内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园区的安全稳定等。在实际工作中,工业园区管委会还扮演着与园区内企业沟通协调、解决矛盾纠纷、推广工业经验等多项角色。工业园区管委会在推动企业发展中有哪些具体措施?工业园区管委会在推动企业发展方面,可以通过招商引资、提供优质基础设施、政策扶持等多种方式为企业提供帮助。例如,通过建设园区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如物流中心、展览中心、孵化器等,为企业提供更为便捷和多元化的服务;同时,对企业进行产业规划和经营管理指导,帮助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工业园区管委会的作用不可小视,它们在促进工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积极关注各地工业园区的发展,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集约化、生态化,为促进经济发展做出贡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园区条例》第十五条 国务院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在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工业园区的发展需要,规定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标准、设计标准、建设要求和行业标准,维护工业园区的权益和合法权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审批原则(一)对已完成原经批准规划面积的开发建设,因经济发展需求确需扩大规划用地范围的国家级开发区可申请扩建。(二)扩建国家级开发区必须符合所在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管理与规划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三)申请扩建应切合开发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根据规划确需占用的,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相关手续,并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工作与生活。(四)申请扩建国家级开发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主要经济指标在申报前两年保持持续增长,综合投资环境评价总指数排名在25位之前2、年工业产值40亿元/平方公里以上3、年税收收入达到10亿元4、年出口额达到5亿美元5、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累计10亿美元。二、审批程序(一)由国家级开发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正式向行文提出扩建申请。(二)由批转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主管部门(商务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提出初审意见。(三)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三部门初审意见一致的基础上,由商务部起草请示报告会签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后报审批。(四)经批准,由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函予以批复。三、需报送的文件、资料(一)国家级开发区综合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级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相应管理机构出具)(二)国家级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与工业、仓储、房地产等各类规划用地面积与比例、开发区批准文件和文本、说明书、图纸等。(国家级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相应管理机构和所在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共同出具)(三)国家级开发区依法用地的证明文件。(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四)国家级开发区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的证明文件。(由省级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出具)(五)经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所在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图纸及文本,在图纸上需标出国家级开发区现有位置,拟扩建区域位置,明确的四至边界。(加盖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公章及省级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公章)。(六)国家级开发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实施情况。法律依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 第四条 有关进出口货物的关税优惠问题按以下规定办理:(一)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开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免领进口许可证,海关凭出口合同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准文件验收。(二)经海关批准,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海关按照进料加工的有关规定,以实际加工出口数量,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产品税、增值税。(三)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除国家限制出口或者另有规定的产品以外,都免征出口关税。(四)保税货物转为内销,必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和海关许可,并照章纳税。其中属于国家实行配额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产品,需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批补办进口手续和申领进口许可证。(五)高新技术企业用于高新技术开发而国内不能生产的仪器和设备,凭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经海关审核后,免征进口关税。海关认为必要时可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置机构或派驻监管小组,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管理。
第2种观点: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建的审批原则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符合城市规划和产业政策,重点推进产业集聚和创新驱动。其审批程序为项目申报、初步评审、现场踏勘、综合研判、公示公示等环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在全国重点布局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区,是我国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扩建方面,国家对发展区的产业结构、园区规模及功能等提出了明确的规划要求。扩建审批原则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产业集聚和创新驱动,并要符合城市规划和产业政策,承担社会责任。审批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项目申报、初步评审、现场踏勘、综合研判、公示公示等步骤。在审批过程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注重产业发展对于环境、资源等方面的影响,保证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效益。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建申报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建申报需要准备的资料通常包括:项目建设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材料。此外,还需要提交有关城市规划、用地规划及其他法律文件的审批证明材料。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我国对外开放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扩建审批原则和程序是重要的保障措施,能够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效益。申请方需要严格按照审批要求进行申报,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积极反馈信息,确保顺利完成审批程序。【法律依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 第四条 有关进出口货物的关税优惠问题按以下规定办理:(一)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开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免领进口许可证,海关凭出口合同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准文件验收。(二)经海关批准,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海关按照进料加工的有关规定,以实际加工出口数量,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产品税、增值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审批原则(一)对已完成原经批准规划面积的开发建设,因经济发展需求确需扩大规划用地范围的国家级开发区可申请扩建。(二)扩建国家级开发区必须符合所在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管理与规划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三)申请扩建应切合开发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根据规划确需占用的,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相关手续,并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工作与生活。(四)申请扩建国家级开发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主要经济指标在申报前两年保持持续增长,综合投资环境评价总指数排名在25位之前2、年工业产值40亿元/平方公里以上3、年税收收入达到10亿元4、年出口额达到5亿美元5、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累计10亿美元。二、审批程序(一)由国家级开发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正式向行文提出扩建申请。(二)由批转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主管部门(商务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提出初审意见。(三)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三部门初审意见一致的基础上,由商务部起草请示报告会签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后报审批。(四)经批准,由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函予以批复。三、需报送的文件、资料(一)国家级开发区综合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级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相应管理机构出具)(二)国家级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与工业、仓储、房地产等各类规划用地面积与比例、开发区批准文件和文本、说明书、图纸等。(国家级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相应管理机构和所在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共同出具)(三)国家级开发区依法用地的证明文件。(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四)国家级开发区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的证明文件。(由省级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出具)(五)经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所在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图纸及文本,在图纸上需标出国家级开发区现有位置,拟扩建区域位置,明确的四至边界。(加盖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公章及省级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公章)。(六)国家级开发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实施情况。法律依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 第四条 有关进出口货物的关税优惠问题按以下规定办理:(一)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开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免领进口许可证,海关凭出口合同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准文件验收。(二)经海关批准,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海关按照进料加工的有关规定,以实际加工出口数量,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产品税、增值税。(三)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除国家限制出口或者另有规定的产品以外,都免征出口关税。(四)保税货物转为内销,必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和海关许可,并照章纳税。其中属于国家实行配额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产品,需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批补办进口手续和申领进口许可证。(五)高新技术企业用于高新技术开发而国内不能生产的仪器和设备,凭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经海关审核后,免征进口关税。海关认为必要时可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置机构或派驻监管小组,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管理。